能源与节能杂志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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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节能杂志社投稿须知
能源与节能来稿要求:
1、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谨、语句通顺。
2、来稿篇幅以3000—4000字符为宜,来稿格式务必规范,论文应包含内容摘要(中英文对照),关键词(中英文对照),正文,结语,参考文献。
A、摘要:300字符以内,摘取文中主要论点,请勿使用“本文认为”之类的提示性语言。
B、关键词:是反映文章主要内容的术语,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可选3-5个,请勿选择“评析”“思考”等通用性词语作为关键词。
C、正文内内标题的层次序号采用11.11.1.1
D、参考文献:录著内容依次为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专著为M,期刊为J,报纸为N,论文集为C)、文献出处或出版项、文献起止页码(仅对著作)。具体格式可参见本刊各篇末的参考文献项。
3、来稿需有完整的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籍贯、何年毕业于何大学何专业、职称(职务)。
4、凡获省级以上资助而产出的文章,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5、来稿无需提供打印稿,只发送电子邮件即可。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将文稿以附件形式发送,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或求学院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在邮件主题中标出作者姓名。请勿一稿多投。
6、文责自负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删节权,不同意删改者请声明。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7、为促进学术交流,鼓励广大读者踊跃投稿。稿件录用后,发录用通知。出刊后,赠每位作者杂志2册。
8、能源与节能广告录入
《能源与节能》面向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港澳台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赠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部门、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国驻华使馆,商务,经贸机构,有关能源与节能行业组织等;直投国家大型能源与节能企业和全国重点耗能企业、各省市煤炭公司、电力公司、石油天然气公司、煤层气企业、水电、风电、氢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企业以及相关设备制造企业和生产企业等。同时现面向广大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征收广告版面。有意者可电联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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