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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工程》稿件的组成及要求
稿件须是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的原创论文,篇幅控制在6000~8000字(包括图表),稿件的结构组成按次序排列为:中文题目、作者署名、作者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所在城市、邮政编码)、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文题、作者英文署名、作者单位信息英文翻译、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前言、正文、参考文献。
1.1题目
题目应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具体、简单明了。
中文题目2号宋体通栏。以不超过20个汉字为宜。
英文题目应符合英文表达方法,不要轻易使用未得到业界公认的缩略词语。
论文如有基金项目资助,在题目末尾用上标“*”注出,并把注释语列于首页地脚处。
1.2作者及单位
作者数以不超过6人为宜,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为宜。
作者署名按照先后次序从左至右列于题目下方。所有作者单位按照作者顺序在署名下方用一个括号注出,每个单位信息应包括序号(多于1个单位时标注)、单位全称(写至二级单位,如院、所或系)、所在城市名称、邮编。国外单位应标明所在国家。每个作者名字后用上标标出所对应的单位序号,多于一个单位时,序号间用逗号隔开。
1.3摘要
小5号宋体通栏,200字左右。要求:论文的基本信息和要点都应该出现在摘要里;使用标准精确的词汇和语言,清晰紧凑地概述客观事实;摘要的整体结构严谨、思路清楚,基本素材组织合理。
论文的中、英文摘要是国内外数据库收录的主要内容,所以摘要的内容直接影响到该论文能否被收录及收录后被引用的情况,作者应给予高度重视。
1.4关键词
3~7个为宜。关键词为经过规范化处理的词语或短语,数量一般为3~7个。同一篇文章的中英文关键词的内容和顺序应一致。
1.5正文
正文双栏排。一般教科书中已有的基本理论、试验方法和基本方程的推导,不必赘述。
除前言外,正文各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左顶格书写,序码之后空一个汉字间距接写标题。
1.51前言
前言应简要说明所做研究工作的背景和意义,介绍相关领域内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的概况,以及本文着力解决的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结果概述。
行文应言简意赅,不要重复摘要和解释摘要,防止吹嘘自己和贬低别人,避免宣传性的用语,尽量不要出现图表。
1.5.2结论
用准确、精炼的语言归纳总结使用的方法以及研究结果,突出研究的独创性。
1.5.3文中的插图、表和公式
(1)插图插图全文顺序编号。插图内容应与正文内容密切结合,每幅图前都应有相应的引出或介绍文字。图形应保证线条清晰,图形大小应适应版面要求,合理布局,图内如有标注或说明性文字时应清晰可辨。图中除了物理量符号及单位外一律用中文,同一图中的不同曲线应用不同线型表示。插图分辨率要大于600PPI。
(2)表格推荐使用标准“三线表”,内容易混淆时可加辅助线进行辅助说明。按表格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对其进行编号,全文顺序编号。应有相应的表题且每个表格前都应有相应的引出或介绍文字。
(3)数学公式数学公式全文顺序编号,后文不再提及的,可以不编号。对于公式中首次出现的量的符号,按照其在式中出现的顺序,用准确、简洁的语句对其进行逐一解释。公式中变量应尽量避免复合上下角标的使用;尽量少用3层关系的上下标,同时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式推导。
1.6参考文献
采用顺序编码制,双栏排。应列出6篇以上参考文献,未正式发表的文献不能列入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中,多位作者只列出前三名,后面用“等”或“etal”。文后的参考文献列表按照各文献在论文中被引用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顺序排列。
1.7作者简介
请把作者的姓名,联系单位地址,职称,职务,电话,手机,主要研究方向列在文章后部,这样便于编辑部和作者联系。
2应遵循的标准
2.1名词术语
应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自然科学名词术语;
应按有关的标准或规定使用工程技术名词术语;
对尚无标准或规定的名词术语应使用同行共认共知的表达。
作者自拟的名词术语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须加以注释说明。
表示同一概念或概念组合的名词术语,全文中应前后一致。
外国人名可使用原文,不必译出。
一般的机关、团体、学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等的名称,在论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必须写全称。
2.2物理量及其单位的名称和符号
(1)GB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2)GB310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规则;
(3)GB3102.1~13-1993量和单位。
2.3标点符号
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
>2.4数字
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使用的规定。
2.5外文字母
要严格区分外文字母的文种、大小写、正斜体、黑体及非黑体(如表示矢量、张量和矩阵的符号用黑斜体)
2.5.1斜体外文字母用于表示量的符号,主要用于下列场合
(1)变量符号、变动附标及函数。
(2)用字母表示的数及代表点、线、面、体和图形的字母。
(3)特征数符号,如Re(雷诺数)、Fo(傅里叶数)、Al(阿尔芬数)等。
(4)在特定场合中视为常数的参数。
2.5.2正体外文字母用于表示名称及与其有关的代号,主要用于下列场合
(1)有定义的已知函数(例如sin,exp,ln等)。
(2)其值不变的数学常数(例如e=2.7182818…)及已定义的算子。
(3)法定计量单位、词头和量纲符号。
(4)数学符号。
(5)化学元素符号
(6)机具、仪器、设备和产品等的型号、代号及材料牌号。
(7)硬度符号。
(8)不表示量的外文缩写字。
(9)表示序号的拉丁字母。
(10)量符号中为区别其他量而加的具有特定含义的非量符号下角标。
2.6参考文献
著录格式要求见GB771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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