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道学报审稿
弹道学报社审稿
1-3个月
弹道学报社投稿须知
(1)《弹道学报》本刊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文核心期刊,刊登弹道学领域的相关研究论文,作者的稿件必须在弹道学研究的范围内。
(2)《弹道学报》编辑部对所有来稿均进行初审,对符合学科要求的稿件发受理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专家审稿程序;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将通知作者另行处理。
(3)《弹道学报》本刊只接受作者原创性且首发的稿件,拒绝一稿多投以及以外语形式已发表的稿件。为严肃学术纪律,本刊已启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编辑部在对所有来稿进行初审时及审毕稿件在发表前的修改时均进行检测,如果检测结果显示"多来源抄袭",则直接退稿处理。
(4)本刊严格执行三审制,经编辑部初审合格的稿件将送2名相关领域专家盲审,最后由编委根据专家审稿意见进行终审。终审意见为稿件的最终处理意见,不予更改,已退稿的稿件编辑部不再接受作者同一篇稿件修改后的再次投稿。
(5)本刊是国内外多家权威数据库及期刊网的收录刊源,为了促进作者论文信息的传播和交流,经审稿后合格的稿件其作者在修改发表前需与编辑部签署版权转让授权书,转让部分版权,相关内容见《版权转让授权书》,请作者在投稿时仔细阅读。如果作者有特殊要求请来稿时提出书面说明。
(6)论文的署名及单位表明作者的成果及作者本人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也是作者文责自负的承诺。多位作者联合署名时,署名顺序应按对论文的贡献大小排列。第一作者是主要贡献才和创作者,同时也是论文的直接责任者。为维护署名的严肃性,务请作者在投稿时慎重署名,一但投稿,本刊不再接受第一作者更名,其他作者的调整需第一作者文字说明并签名。
(7)省(部)级以上政府基金(如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973、博士点基金、国防科技基金等)资助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论文,请作者在投稿时务必注明基金项目的类别及项目编号(如有保密需要,项目编号在论文发表时本刊可不予公开)经审稿合格,编辑部可酌情优先安排予以发表。
(8)本刊审稿周期自作者网上投稿经编辑部初审合格通知作者确认后,一般4个月左右(因审稿专家的时间不可控,可能存在少数稿件审稿时间较长,见谅)。投稿时请作者务必提供正确无误的作者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电话、E-mail等);期间作者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作者请务必及时通知编辑部变更相关信息,以便编辑部及时回复稿件处理的进度,作者也可以随时登录本刊网站查询或联系编辑部询问。
(9)按国家新闻出版的有关规定,本刊不接受外文稿件。
(10)对稿件的详细约定及稿件内容的要求可参阅《弹道学报》征稿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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