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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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闽江学院学报》来稿内容包括:题名、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另附题名;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地址;邮政编码;摘要;关键词的相应英语译文。如属基金项目成果,应在篇首地脚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
2.《闽江学院学报》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名一般不超过10个实词,必要时可加副题名。
3.《闽江学院学报》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署作者真实姓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工作单位用全称注明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不同单位作者在姓名左上角及相应的单位前加注数字序号。另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单位,职称,学位。
4.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价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其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而无须补充解释或评论。应以第三人称表述,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一般在200字以内。
5.关键词选取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有专指性的术语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6.中图分类号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标引分类号。
7.正文一般以4000—6000字(含图、表)为宜,用A4或16开纸单面打印,理科稿件可用“1”,“1.1”,“1.1.1”……打印时字号不小于五号字。
8.参考文献按引文先后在文中标出序号,并与文后参考文献序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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