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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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文中标题或小节的层次序号依次为一、二、三、四……(一)、(二)、(三)、(四)……1、2、3、4……(1)、(2)、(3)、(4)。
2.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宜署作者真名;工作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多位作者名之间用逗号分隔,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在姓名右上角及相应的工作单位前加注不同的数字序号。
3.作者简介:置于篇首页之下,内容依次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略),籍贯,单位及职称,学位(含学科类别),研究方向。
4.摘要:应能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不用类似“本文论述了……”等报道语式,不用序号,不分段。
5.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专有名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6.正文:论文应观点明确、新颖,资料翔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文字表述规范、通畅,篇幅一般不超过10000字。文中公元纪年、世纪年代、月、日、时刻、中国民国纪年、日本年号纪年、各种计数和计量、图标序号、表格内数字、注释的版次、页码、期刊的卷、期次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均须加注公元纪年)、星期、古文献卷次、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应采用汉字。
7..基金项目:凡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首页地脚注明基金项目的正式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8.注释:注释是对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文内有关特定内容注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置于当页地脚;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9.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同一文献在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第一次出现的序号标示,属著作者应在序号后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文后参考文献表的排列顺序以正文出现的先后为准;表上以“参考文献:(左顶格)”作为标示;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
10.英文题名、英文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一一对应,置于参考文献之后。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姓氏的字母均大写,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之间用连字符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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