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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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 稿件必须主题突出,论点鲜明、正确,内容翔实,资料准确,层次清楚,文字通顺,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和学术价值。篇幅以4000-8000 字为宜。
2. 来稿经过专家审稿通过后,即发通知。作者须按专家审稿意见认真修改,本刊保留对定稿文章的修改权。如三个月内未接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3. 文稿要素必须齐全,否则将不予受理。文稿要素的顺序及要求如下:
3.1. 顺序:文章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其中前5 项同时要求译成英文,置于文末参考文献下方。英文翻译必须认真,不得使用电脑翻译软件简单处理。
3.2. 题目、标题与标点符号:文章题目应体现较强的理论性和学术性,一般不超过20 字。一级、二级和三级标题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1.1”,“1.1.1”。标点符号使用英文背景下的标点符号,如句号用“.”等等。
3.3. 摘要与关键词:中文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必须用第三人称,避免“本文”“笔者”等字样;要阐明撰写该文的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摘要中不出现公式和参考文献,中文摘要控制在200 字以内;提供3~8 个关键词。
3.4. 正文:用字规范;数据和计量单位按国家标准书写;文稿中的图题应标在图的下方居中,表题应标在表的上方居中;表格一律用三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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