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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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昌吉学院学报》中文篇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并附英文。篇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二)《昌吉学院学报》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空格隔开,每位作者应分别注明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城市名和邮政编码。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三)《昌吉学院学报》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应尽量反映文章的主要信息,扼要表达论文的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一般不超过200字。
(四)关键词要标引论文主题概念,一般每篇可选3~8个,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并附英文。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五)论文需按《中国图书分类法》标识“中图分类号”涉及多主题的论文,一篇可给出几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1位,多个分类号之间以分号隔开。
(六)论文应标识相应的文献标识码: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B—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D-动态性信息;E-文件、资料。中文文章的文献标识码以“文献标识码”作为标识,空两字置于中图分类号后。
(七)文章编号由本编辑部根据有关编排规范编定。
(八)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标注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顶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该项置于论文首页地脚处“作者简介”前一行。
(九)文内标题,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
(十)外文字母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容易混淆的字母、符号在第一次出现时请用铅笔注明。
(十一)文中图表要比例适当,清楚美观。图中文字与符号一律植字。表格尽可能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图表应标明图序、图题和表序、表题(黑体5号)。前者一般居中排于图的下方;后者居中排于表格上方。图表序号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
(十二)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著录,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版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序号左顶格,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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