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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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标题:文章正题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二)《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摘要和关键词:摘要是对论文内容进行简明、准确、完整的概括,具有独立性、自含性,不加注释和评价性文字,以2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每篇3-8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三)《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正文: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论文应观点明确、新颖,资料详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各级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层次序号应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
(四)注释:注释的使用要规范。注释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置于当页地脚,序号用①②③等形式标示。
(五)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正文之后,序号用[1]、[2]、[3]等形式标示。正文中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用同一序号标示,需标明具体出处的,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采用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每条参考文献内容顺序为:作者、题名或书名(刊名)、文献类型标示、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报纸文章应注明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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