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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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学报杂志来稿可自投,也可经作者所在单位学术部门推荐。研究生论文必须征得导师同意。合作论文必须征得合作者同意。切勿一稿多投。以“研究简报”发表的文章待进一步研究工作结束后仍可以“研究论文”形式在本刊重新发表。作者应保证拥有合法著作权,原封不动地引用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图、表必须同时提供授权证明,本刊不承担因作者著作权而引起纠纷的任何责任。
2化工学报杂志来稿要主题突出,立论正确,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表达简明,内容符合本刊刊载范围,引用资料必须给出文献。来稿用中文或英文撰写皆可,用英文撰写时须附中文题目、作者、单位、摘要及关键词。
3化工学报杂志来稿全文按顺序包括:题目(一般不超过20字)、作者姓名、单位、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300字)、关键词(5~8个,尽量选用《CA》关键词表中提供的规范词)、中图分类号、英文摘要(约占1个版面,其中包括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和地址,应写出论文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的主要内容,须比中文摘要详细)、英文关键词、正文、符号说明、参考文献。首页地脚注明联系人、第一作者及其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学位、职称)、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资助项目应注明编号)。
4计量单位一律采用我国颁布的法定计量单位,单位和数字书写按国家标准;数据报道应注意有效位数及精确度;物理量采用标准化的新名称和量符号。
5参考文献全部用英文表示,中文文献要求英中对照,按引用先后顺序编号。文献作者应全部列出。切勿引用未公开发表和无题文献。文献著录格式按本刊标准。参考文献数量最好不少于20篇。
6稿中外文字母及符号的大小写、正斜体必须表示清楚;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其位置高低要区别明显;矢量、张量、矩阵用黑斜体;国内人名、地名用外文表达时,用汉语拼音;国外人名、地名应用原文;文中图、表选取最必要者;凡简单的图表而又能用文字表达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表,同一来源的数据不应在图上和表内重复引用;图题、表题采用中英文对照,其他内容(包括分图题、图注、表注等)全部采用英文。稿件的创新处最好能在图、表中体现。
7作者来稿文责自负,发稿后不得再修改。发表后将酌致稿酬(内含网络版、光盘版稿酬),并赠送当期刊物2册。
8作者按编辑部要求修改稿件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事先与编辑部取得联系,否则逾期未返回稿件者将按作者自动撤稿处理。
9编辑部对来稿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如不同意可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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