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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林业》正文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用A4纸打印,正文用5号宋体。
2.《河北林业》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3.《河北林业》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4.基金资助: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5.请勿一稿两投,并请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投寄稿件后,等待审查。审查通过编辑部会通知您一般杂志社审核时间是1-3个月:如果要是到我中心给你论文代发请详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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