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农业学报审稿
中国生态农业学报社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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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农业学报社投稿须知
1.《中国生态农业学报》来稿文字一律以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为准, 标点正确。技术内容(包括图、表、数值、量与单位、公式、化学分子式或结构式等)正确无误, 同一标准中术语、代号、符号应统一。
2.《中国生态农业学报》文中的外文字母应大、小写, 正、斜体, 黑、白体, 上、下角标分明。公式及文中除对数、三角函数等用正体外, 其他表示量的符号均用斜体。首次出现的生物名称要注明拉丁学名。国外地名以《世界地名手册》为准, 国际组织名称以《联合国及有关组织机构译名手册》为准。
3.《中国生态农业学报》文中图表不可重复。图内文字应简明、清晰, 坐标轴与函数曲线粗细均以0.20~0.25mm为宜;图表中文字用6号宋体, 图题、表题用小5号黑体。注明插图位置、图序号、图题、图注等。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 图题、表题及表内各项目均加注英文(首字母大写)。
4.参考文献必须是直接引用, 应能充分反映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 特别是近期研究成果。勿引用未经公开发表的资料, 引用文献必须核对无误, 并在正文引用文献处的右上角用数字加小方括号标明序号, 在文末按文中出现的顺序编码列出。
5.来稿请在首页注明科研项目来源和编号。本刊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863项目、97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省(部)级以上重大攻关项目和开放实验室研究项目等的优秀论文优先发表。
6.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7.为保证本刊的权威性,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稿。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编辑部有权作必要的修改。文稿在3个月内未收到退修或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另投他刊。未被录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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