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海警学院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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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海警学院学报》来稿应包括题目、作者简介、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以及英文的篇名、作者姓名、单位、摘要和关键词。文稿要求2000-2400字符。
2.题目应简明扼要并能准确反映中心论点,慎用主副标题形式。在标题下标明作者署名、作者单位全称、所在省(区)、城市名及邮政编码。
3.作者简介: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学位,主要研究方向,并标明联系电话。
4. 摘要:200字左右,只需摘取主要观点,不宜出现“本文”字样,并无需对文章作主观评价。关键词以三至五个为宜。
5.注释:采用脚注形式,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每页重新编号。
6.《公安海警学院学报》参考文献:采用尾注形式,顺序编码制。在正文中,引文处按引文文献在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上标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同一文献在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前文同一序号标示并在序号后注明准确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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