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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产业》文稿:来稿应反映文化产业领域的新发展与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条理清晰、题文相符、文字简明、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读性。一般不超过4000字。
2.《文化产业》题名: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3.《文化产业》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作者单位及邮政编码脚注在同页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简介(含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E-mail,)。
4.摘要:论著类文章应附300字左右摘要;英文摘要必须与中文标题与摘要内容相应。
5.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2-5个,应该在摘要下标引,以便读者索引。
6.参考文献:将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用方括号标注在正文引用的右上角。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所引用文献务必与原文核实,内容、版本、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
7.著作权相关事宜:作者文责自负。本刊可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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