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与影视评论杂志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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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与影视评论》稿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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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投稿:作者名字一文章题目”。请同时提供作者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电话号码等)。迄投稿之日三个月内末收到采用通知,稿件可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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