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口腔医学杂志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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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口腔医学》来稿要求符合科学性、新颖性和可重复性。文字力求精练、通顺和准确,重点突出。论著、综述、讲座和教学类文章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在内一般不超过6000字;临床报道、经验交流类文章一般不超过3000字;病例报告和其他类文章不超过1500字。本刊已采用在线投稿系统,请登陆,点击“作者中心”,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投稿。另外,作者还可在线查询稿件处理信息。来稿如为基金资助课题或攻关课题,请注明基金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2《北京口腔医学》文章题目应反映主题,一般不要超过20字,题目中不应有中、英文不规范缩略语以及广告性质用语。论著和综述应有与中文一致的英文题目。署名人以主要参加者为限,按在论文中的作用大小顺序排列在文题以下,如果作者不属一个单位,应在当页下方分别标示单位名称和邮政编码。来稿须提交第一作者的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位、电话、传真、E-mail地址以及通讯作者的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署名人中的进修人员应注明原工作单位,研究生亦应注明。
3《北京口腔医学》论著应有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不超过300字;英文摘要应列出所有作者的汉语拼音和第一作者的单位。关键词应尽量采用《汉语主题词表》中的关键词,一般3-8个。综述亦应有摘要,一般200字以内,不用结构式。
4撰写文稿请正确使用规范简化汉字,日文汉字勿以中文汉字代替;医学名词以《英汉医学词汇》为准;药物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数字除有特殊规定者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层次标题的序号用“1、2、3等”表示;计量单位用国务院公布的法定计量单位。
5参考文献以作者亲阅的公开发表的文章为限,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序,在正文相应部位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etal。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作者必须将参考文献与原文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6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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