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医药杂志审稿
中国乡村医药杂志社审稿
1-3个月
中国乡村医药杂志社投稿须知
1稿件要求
1.1著作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来稿作者须保证本人对稿件拥有著作权,文责自负。本刊将对稿件做著作权核查,一旦发现稿件有抄袭、多头投稿、著作权归属不明或涉及著作权纠纷等问题,即作退稿处理。对已在本刊发表的文稿,本刊享有专有出版权。
1.2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逻辑严谨,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规范。
1.3文题应简明、准确,能确切反映出文章的特定内容,20字以内为宜,一般不用缩略语、代号、标点符号。
1.4署名作者署名列于文题下方,单位、邮编放于署名后面的括号内。如有多位作者,且分属不同单位,则应在署名的右上角和括号内单位名称的第一字前标出对应的阿拉伯数字序号。作者署名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如必须改动,应由第一作者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以示负责。
1.5标题层次文内标题各层次序号原则上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末数字不加标点,
1.6医学名词应使用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词汇。中文药物名称以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通用名为准,商品名称可加括号注明。专业名词如需使用缩略语,在其首次出现处应先写出中文全称,后面加括号注明其缩略语,如去氧核糖核酸(DNA)、乙型病毒性肝炎疫苗(乙肝疫苗)等。
1.7文字与标点文内中文应使用简化字,通常可参照新版《新华字典》。标点符号参照国家标准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执行。
1.8数字与单位数字使用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汉字空。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国际标准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辑的新版本《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文中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
1.9插图与表格力求少而精,其表述内容切忌相互重叠或与文字描述重复。图表序号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排列。
1.10统计分析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x-”;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概率用英文大写“P”。文章中两组或多组之间统计处理“差异”的描述,用“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表达。统计学处理必须标以检验方法,并列出具体检验值如χ2值、t值,然后列出P值。观察病例数在20例以下者,分析处理数据时不宜计算百分率。
1.11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文后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引用文献的顺序依次排列,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并置于方括号中。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时全部著录,超过3人只著录前3人,后面加“等”字,“等”字前面用“,”后面用“.”,不同作者姓名间用“,”隔开。连续期刊的著录格式示
2投稿须知
2.1来稿用小4号字录入,用电子版网上投稿系统投稿。稿上须注明作者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作者科室和电子邮箱地址;来稿须附寄单位推荐信(加盖公章)及相应审稿费(30元/篇)。
2.2稿件发出后一个月内请登录查询结果,未到收到本刊录用通知者,稿件可自行处理。(录用通知发至作者投稿时邮箱)
2.3本刊可对来稿做修改等编辑处理,涉及原意的重要改动,则会征求作者意见。凡不同意本刊修改稿件者,请在来稿中注明。
2.4稿件确认录用后需按通知要求在1个月内交付版面费和“论文使用授权书”,逾期者将顺延计划刊出日期。来稿刊登后即一次性付稿酬并寄赠当期杂志2册。
如另以网络版或(和)光盘版形式再版,不再另行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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