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正骨杂志审稿
中医正骨杂志社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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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正骨杂志社投稿须知
1、《中医正骨》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进行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不超过5000字,一般栏目稿件勿超过4000字。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以不超过20字为宜。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再更改。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用小括号,紧跟作者名后。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修改,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同意文章发表者。以上三条均须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至少有一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致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
4、《中医正骨》摘要论著、调查与分析、文章须附中、英文摘要,专科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类文章须附中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中文摘要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可相对具体,但不应超过400个实词。
5、关键词论著、调查与分析、专科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文章须标引3~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新版《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词。如果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①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上位的主题词。③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末尾。关键词中的缩写应按MeSH还原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名次汇之间空2个字。
6、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中医正骨》图标每幅图单独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表格随正文附出。图标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先后编码。并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标中使用的全部非共知共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线横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为5:7左右。以计算机绘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凡能使用文字表达清楚的内容,尽量不用图和表,如使用图表,则文中不必重复其数据,只需简述其主要内容。
8、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mg·kg-1·天-1应改为m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一条时应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mg/kg/min应采用mg·kg-1·min-1或mg/(kg·min)的形式;组合单位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mg/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入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关系,然后只列法定单位数值。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斜体字。
9、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时,前一个数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50.2%土0.6%不要写成50.2土0.6%,可写成(50.2土0.6)%。附带尺寸单位的相乘,按以下方式书写为4cm*3cm*5cm,而不要写成4*3*5cm。
10、统计学符号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格式如下:①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②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x;④t检验用英文小写t;⑤F、U检验用英文大写F、U;⑥卡方检验用希文χ2。⑦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写υ;⑨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11、缩略语文中应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应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共知,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2、参考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用方括号标出。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需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13、《中医正骨》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在首页右下方加脚注,如“课题受XX基金资助,基金编号XXXX”并附基金证明复印件。
14、标题层次根据GB1.1-87《标准化工作到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标题层次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两个数字符号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末尾数字后面不加标点。标题层次划分一般不超过4级,4级不够时可将层次再细划分。第一级标题为1,第二级标题为1.1,第三级标题为1.1.1,第四级标题为1.1.1.1。各级标题符号均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格再写标题或具体内容。
15、来稿需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并注明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务、联系电话、E-mail地址。同时,将电子稿发送,标题即为论文题目。
16、经审核拟定刊用的稿件,作者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作者将修改稿件通过E-mail发送,并打印一份用寄回本刊编辑部。
17、凡投寄本刊的稿件,3个月内(以稿件回执日期计算)给以回复审稿意见。本刊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18、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理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严禁一稿两投。
19、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可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请作者修改的稿件逾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20、作者投稿时需从邮局汇审稿费,请勿夹寄在稿件中。稿件确认刊载后,将按标准向作者收取版面费。我刊收到版面费后即出具正式收据寄回作者。稿件刊登后赠当期杂志1册。稿件及汇款请勿寄给个人。
21、有关稿件事宜,编辑部均与第一作者联系,赠稿亦寄给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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