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学报审稿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社审稿
1-3个月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社投稿须知
1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投稿要求
1.1《首都医科大学学报》主要刊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等领域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经验。设有专家述评、专题报道、论著(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技术方法、病例报告、短篇论著、综述、学科简介和名师访谈等栏目.
1.2 来稿应具先进性、新颖性和科学性,要求资料真实、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精炼,标点符号准确。
1.3 本刊现已采用网上稿件采编系统,作者需登陆我刊网站进行投稿,本刊不接受电子邮件投稿。首次投稿需先注册,然后按提示步骤投送稿件。本刊实行双盲审稿制,投稿时请勿将作者信息(作者姓名和单位、第一作者简介、通讯作者、通讯地址、电话、E-mail及基金项目等)列入文稿中。网上投稿后,请邮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注明材料真实可靠,无一稿多投和无科研机密资料泄密)、《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授权书》及50元稿件审稿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刊将不予受理。
1.4 请为本刊推荐2~4 名可以评审所投稿件的审稿专家,并注明专家的研究方向、职称、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E-mail、邮寄地址、邮编)等。
1.5 编辑部收到稿件后,3个月内通知作者是否录用。若超过3个月尚未收到通知,可向编辑部查询或撤稿另投他刊。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两年内拒绝以第一作者身份的任何来稿。
1.6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如不同意本刊对文稿进行删改请事先声明。修改稿逾2个月不返回本编辑部而事先未申明原因者,视作自动撤稿。
1.7 著作权让与条款
1)投稿著作所有列名作者皆同意所投文章经本刊刊登后,其著作财产权即让与给本刊,但作者仍保有著作人身权,并保有本著作未来自行集结、教学等个人使用之权利。
2)作者于交付稿件时,除相关文件外,另需缴交《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授权书》正本,列名作者均需签名。作者可来编辑部索取或登录本刊网站下载《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授权书》。
1.8 本刊被国内外多家权威数据库和文摘杂志列为固定收录刊源,或摘要转载,或全文上网,或全文进入光盘版杂志,作者来稿时如无特别声明,即视为同意纳入这些信息服务系统,以提供信息服务,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
1.9 稿件决定刊用后根据所占版面收取版面费,刊出后酌致稿酬,另赠当期学报2 本。来稿请自留底稿,不拟刊用的稿件不退还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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