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学杂志审稿
浙江医学杂志社审稿
1-3个月
浙江医学杂志社投稿须知
1《浙江医学》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书写工整规范。
2《浙江医学》论著、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4000字;调查研究、经验介绍等以2000字为宜。
3《浙江医学》文题力求简明、准确的反映文章主题。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4论文署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文稿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自负。署名作者的人数和顺序由第一作者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出具单位证明。作者单位名(全)称、邮政编码及姓名在论文第一页末左下方按序排列。
5论著需附400字左右的摘要,内容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不分段,用第三人称撰写。
6论著需标引3~8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新版《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尚无相应的词,处理方法:(1)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相配。(2)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但要置于后。关键词中不能用缩写,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7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8图表要求结构准确,线条匀称,比例适当。能用文字说明的可尽量不用图表。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本刊采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图表应排在相应的正文中,并注明序号。
9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
10医学名词以1989年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一般应写全名。
11计量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书写,并以单位符号表示(GB3100-86)。
12数字按《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法规》(GB/T15835-1955),数值修约规则按国家标准(GB8170-87)。
13标点符号按1990年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修订的《标点符号用法》书写。
14简化字按1986年国务院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可参照《新华字典》。
15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局发布的《统计学名词及符号规定》书写(GB3358-82)。
16参考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编码制著录,依照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标出。参考文献只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3~5年内公开发表者为准,非正式刊物请勿引用,引用篇数一般在8篇以内。综述可酌情增加。参考文献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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