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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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来稿以4000—8000字为宜,欢迎简明扼要而又论证充分的论文。涉及重大理论问题、重要学术问题的论文允许篇幅稍长一些。来稿请用A4纸打印或直接发至本刊电子邮箱。
2.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稿件作者的署名之下标注作者的工作单位全称及所在地、邮政编码。正文之前请附论文中文摘要(200—3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
3.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学位、职称、研究方向)请置于论文首页页下,以[作者简介]标识。如果所投稿件是作者承担的科研基金项目,请在首页[作者简介]上方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4.所投稿件的注释部分和参考文献要分开标识,注释(包括引文出处和对文章中某一内容和观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采用①②……符号、以脚注形式标识。参考文献采用[1][2]……符号、以尾注形式置于文末。
5.注释与参考文献著录项目要齐全。
专著:主要责任者,文献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
译著:原著者国名,原著者,文献名,译者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
期刊文章: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刊名,年,卷(期)。
报纸文章: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专著中的析出文献: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专著主要责任者,专著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6.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采用人民出版社最新版本。
7.外文参考文献要用外文原文,作者、书名、杂志名字体一致,采用正体;不得用中文叙述外文,如“牛津大学出版社,某某书,某某年版”等。
8.请于文末注明详细通讯地址(含街道路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9.来稿请勿一稿多投,来稿一般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三个月内未收到本刊的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10、文稿一经刊出,本刊将赠送样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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