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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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来稿必须附有100~300字的内容摘要及3~5个关键词,并将摘要、关键词及题目译成英文。
2.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来稿请写明具体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并附有相应的英文地址及工作单位。
3.来稿请附作者简介,包括: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毕业学校、学位、职务、职称、主要研究方向。
4.基金项目成果,请标出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和代号。
5.参考文献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用数字加方括号集中列于文末,并与在正文的标注相对应;同一文献如出现多次,用同一数字标识并在正文中标注页码。正文中的注释用数字加圆圈标注,放在该页的地角。参考文献标注规范如下: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及载体类型标识、出版项(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文献页码(期刊注明该文所在的卷、期及起止页码,报纸标明出版日期及版次。
6.稿件字数以不超过1万字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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