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行政学院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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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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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题与作者姓名
1.文章正题一般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问内标题或小节的层次序号依次是一、二、三、四……(一)、(二)、(三)、(四)……1.2.3.4.……(1)、(2)、(3)、(4)……
2.来稿应署作者真实姓名,署笔名者应将真实姓名附于作者简介之中,并在作者姓名之下写明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3.篇首页下注明来稿日期,若来稿是科研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请在收稿日期的下方注明基金项目类别、名称及项目编号。
4.作者简介写于篇首页之下,内容依次为:姓名(出生年-),性别,单位及职称,学位。
二、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是对论文内容梗概简明、准确、完整记述的短文,不加注释和评价性文字,以2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是反映内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每篇3-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三、正文
1.中文。来搞文字应以国家语言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少数古汉语、古籍研究和考据学研究可用繁体、异体、俗体字。引用古文献的稿件如引文中有繁体字者,应尽量改用简化字。
2.数字。文中公元纪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中国民国几年、日本年号纪年、各种计数和计量、图标序号、表格内数字、注释的版次、页码、期刊的卷、期次等,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和中国请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干支纪年(均须加注公元纪年)、星期、古文卷次、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应采用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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