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审稿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社审稿
1-3个月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社投稿须知
1.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来稿内容应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注重观点新、方法新,富有创造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文字精炼、资料可靠、数据准确。限于篇幅和整码考虑,文章以5500字(3码)、7500字(4码)、9500字(5码)为宜。
2.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来稿采用计算机录入,A4复印纸打印,作者自留底稿(存盘)。文中标题一般分为三级,第一级标题用“一、”标示,第二级标题用“1、”标示,第三级标题用“(1)”标示,每级标题序号前均空两格。
3.有15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应以第三人称来写(不宜用“本文”、“我们”等第一人称),有3-5个关键词。作者需提供个人简介: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单位、职称、职务、学衔、学历及研究方向和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并附上文章标题(以不超过20个字为宜)和作者姓名的英语译文。
4.来稿所涉及的课题如为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应脚注于首页左下方,如“本课题为××基金资助项目(基金编号××××)”。
5.文中凡有正式出处的引用文献皆以参考文献的形式编排,参考文献附在正文后,序号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文中引用处也用带方括号的序号标明,页码以(PXXX)的形式跟在后面,完整的形式为[1](PXXX),如为连续页码引用则标示为[1](Pxxx-xxx),如为间隔性页码引用则标示为[1](Pxxx、xxx)。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投稿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