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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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题名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要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不使用非公知的缩略词和代号等。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三)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摘要,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四)关键词选词要规范,可参考《汉语主题词表》。
(五)文中图、表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表的内容切忌与图和文字内容重复。
(六)文稿章节编号排序要求:一级标题以一,二,三,…排序,二级标题以(一),(二),(三),…排序,三级标题以1.,2.,3.,…排序,四级标题以①,②,③,…排序。
(七)正文后的参考文献只列公开发表过的,采用顺序编码制,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内部资料、私人通信、待发表的文章一律不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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